关于举办延边大学党校第53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前集中培训班的通知
各院级党组织: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的要求,校党校决定3月30日—4月27日举办延边大学党校第53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前集中培训班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小组讨论与学员述学
小组讨论与述学内容:为什么要加入中国共产党(小组讨论);怎样争做合格的中国共产党党员(小组讨论);理想信念与新时代青年的责任、使命与担当(小组讨论);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(学员述学)。讨论时间可根据各小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,带队教师要将各小组讨论时间、地点提前告知学院党委组织员和校党委组织员办公室。
三、相关要求
1.培训班采取带队教师负责制。各分党校选派1名带队教师和若干班主任参加培训全过程,负责班级学员出勤、课堂纪律管理、学习讨论和撰写学习体会、学习总结和组织考评等工作。3月22日前将参训学员名单、带队教师名单报校党委组织部李贺佳老师(2732358)。
2.各分党校召开培训动员会议,明确培训纪律要求。培训班实行现场考勤制,迟到或早退两次按缺课(包括病假、事假)一次计算,无故旷课一次、持假缺课两次者取消结业考试资格。请假者要经学院党委(总支)同意并出具假条报送校党委组织员办公室。
3.学员在学习期间须提交三篇以上学习体会,由校党委组织员负责审查。学员按要求填写《党校学员考评表》,各小组组长组织好评议工作并认真撰写小组评议意见。各分党校按10%的比例自行评选本单位优秀学员报校党校备案。被评为优秀学员的发展对象,经审核合格可优先发展入党。优秀学员名单和《党校学员考评表》请于月4月24日前报到校党委组织员办公室。院级党组织负责将结业学员的结业证书装入学员积极分子档案。
4.学校党校依据学员参加53期党校日常出勤与课堂纪律成绩(占5%)、小组讨论与述学成绩(占10%)、心得体会与总结材料成绩(占5%)结业考试成绩(占80%),严格评选优秀组织奖、优秀学员、优秀学员标兵,对培训组织工作差、参训学员表现不良、结业考试出现舞弊学员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。
5.学员自带“三证”(准考证、学生证、身份证)参加由校党校统一组织结业考试(4月20日)。考试舞弊者成绩记0分,不予结业,在校期间不得发展入党。